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2-09-24      发布机构:段芦头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5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禁止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全面规划,依法行政,保证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