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2-10-13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教育局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方案
根据《南宫市教育局2022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南宫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抽取比例为5%。
二、检查方式
以教育局教育股室、幼教股、师教股、教研室为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对被抽查中小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课时落实,课程建设,教学训练,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到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对学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南宫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学校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南宫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学校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南宫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