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04-24 发布机构:西丁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13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要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及时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基本信息,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编制的全省统一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明确记录的重点、标准和程序,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三、严格记录归档。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集中存储。
四、发挥记录作用。注重全过程记录资料的证据作用,依法维护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