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关于邢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 问题的核查报告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5-14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浏览次数:30 字体:[大 中 小]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关于邢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
问题的核查报告
2024年5月12日,我分局接到邢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工单号:BH9913050024051200325,反映“四季春饭店排污,污染河水,反映人在四季春饭店旁的和106国道的路西的河中钓鱼,由于四季春饭店排污,导致附近河水被污染,河里的鱼也死了,影响钓鱼”。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并联合凤岗街道办事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我分局执法人员与凤岗街道办事处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四季春饭店位于南宫市保安村村北106国道以西,处于经营状态,有工商营业执照,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一台,对该饭店四周进行了核查,饭店西侧为河道,未发现有向河道排污迹象,也未发现河道内有死鱼。
该饭店北侧建有污水储水池一个,饭店老板叙述:储水池主要用于临时储存饭店产生的全部污水,待储水池内污水水位满时,联系专业的罐车到现场进行收集。饭店老板提供了上次与专业罐车联系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上次联系时间为3月12日)。
饭店产生的垃圾全部存放到附近的垃圾箱内。
二、处理情况
我分局执法人员与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饭店老板不得将饭店内产生的污水及垃圾向河道内排放,如发现严格处理。另:建立饭店污水储水池内污水收集转移台帐,确保污水转移量明确。
三、回复举报人情况
我分局执法人员联系举报人,举报人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
四、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
按照南宫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文件要求,凤岗街道办事处环保负责人:王宁(13932953538)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人。
今后,我分局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环境监察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网格化部门环境监管履职。张贴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