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6-02-0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     字体:[  ]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

 

2025年,在南宫市市委市政府、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坚强领导下,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查处了大量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南宫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投诉举报及案件办理情况

(一)投诉受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投诉2331件,同比下降2.42%。按客体类别分析,其中商品类投诉2193件,占比91.79%,同比下降4.61%,服务类138件,占比8.21%,同比增长34.78%。按申诉内容分析,其中质量类1242件,占比53.28%,同比下降7.93%,售后服务类331件,占比14.2%,同比增长14.53%,广告类61件,占比2.62%,同比减少26.5%,食品类122件,占比5.23%,同比减少39.6%,其他类575件,占比24.67%,同比增加23.39%。

(二)举报受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举报1669件,同比下降23.58%,其中广告类举报502件,占比30.08%,同比下降62.08%,消费者权益类249件,占比14.92%,同比增加61.69%,产品质量类296件,占比17.74%,同比增加140.65%,不正当竞争类432件,占比25.88%,同比增长9.37%,商标类19件,占比1.14%,同比下降20.83%,医疗器械类2件,占比0.12%,同比增加100%,其他类169件,占比10.13%,同比增长3.68%。

(三)案件办理情况

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0件,办结230件,已依法全部面向社会公示。具体情况分析:2025年,我局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230件,罚没总金额151.41万元。其中:竞争执法类案件2件,占0.87%;罚没金额8.2万元,占5.42%。质量违法案件12件,占5.22%;罚没金额7.75万元,占5.12%。商标侵权假冒类案件28件,占12.17%;罚没金额27.54万元,占18.19%。广告违法类案件7件,占3.04%。罚没金额1.65万元,占1.09%。食品安全违法类案件100件,占43.48%。罚没金额24.95万元,占16.48%。化妆品类案件6件,占2.6%;罚没金额1.81万元,占1.19%。特种设备类案件6件,占2.61%,罚没金额4万元,占2.64% ;药品药械类案件32件,占13.91%:罚没金额21.06万元,占13.91%。罚没金额万元以上案件37件,1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

二、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我局将切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加强重点执法。

一是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该管的管起来,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侵权、制假售假、商标侵权、广告违法等经济违法行为。

二是全面监管与重点执法相结合,对关系市场秩序、关乎民生的领域和突出问题,结合“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执法;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适应新出现的经营业态、经营形式,拓宽执法领域,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四是克服机构调整、案件信息公示等带来的影响,消除消极畏难情绪,主动作为,不缺位不越位,化解市场风险,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执法办案,提升我们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公平执法,彰显我们的权威和形象。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