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残疾人联合会收费信息公示清单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3-09-06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120     字体:[  ]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征收方式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金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税务局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2019年公告第98号,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冀财税[2016]40号,冀财税[2017]12号,冀财税[2018]34号,冀财非税[2020]15号,财政部公告[2023]8号南宫市域内南宫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系统、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根据冀财非税【2020】15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1%以上,但是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纳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置在1%以下的,按规定的90%缴纳残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在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319-5050036
   
   
0319-528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