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收费标准及监督举报方式的公示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03-1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7     字体:[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481号令)要求,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不得违反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现将诉讼费收费标准及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示。

 

附件:南宫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目录清单公示


 

南宫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