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宫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0-08-13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  ]

对南宫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孙延江代表:

您提出的“完善开发区街路门牌号编制发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的住宅,新的小区、新的企业不断建成,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工作亟待迅速跟进。

按照职能分工,市民政局负责全市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等工作,2018年按照《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民政局编制了部门开发区的门牌,并于2019年11月底进行了发放。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暨二维码门牌号编制安装工作”的要求,2020年3月30日,在市政府召开了由主管民政、公安副市长主持,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住建、规划、经开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暨标准地址编制门牌号排序工作部署会,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点,抽调民政、公安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市所有街路巷进行梳理、更改、命名,对乡村未命名街道、胡同进行编制、门牌号排序和村图绘制等工作。目前,开发区的门牌号码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等待市人民政府审批,待审批完成后,按照标准地址编制规则形成标准地址。

2020年6月22日,南宫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宫市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公安部门负责将相关标准地址信息录入到公安新警综平台,平台将生成对应标准地址二维码,依照《南宫市二维码标准地址门楼牌制作安装规范》制作安装门楼牌。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工作,民政局负责审核门楼牌材质和安装位置。目前,标准地址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