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城管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07-20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薛建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宫市沿街门市标牌个性的诉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南宫市沿街门市统一悬挂标牌,不允许个性化设置,门牌不允许留联系方式等问题,经我局与相关部门核实,按照南宫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政发[2017]6号)《南宫市户外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门头牌匾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联系方式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城管函[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街区功能定位,体现街区活力,为经营者自主提供创意空间,推动有机融入周边环境,新设置广告牌匾坚决避免“千店一面”坚决规避“一刀切”的现象,实现城区广告牌匾特色鲜明、简约有序、布局合理、整齐美观、管理规范,力争让城市广告牌匾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023年7月6日
领导签发:常寿锐
联系人电话:王 建 52620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