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医疗保障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7-17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3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D
南宫市医疗保障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韩保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采药品采购种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通过河北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的网采药品没有限制采购权限,各级医疗机构均可按需求进行自主采购;
其次,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国家《2022版药品目录》中,确有部分药品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医保不予报销),但未限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需自费使用。
2023年6月29日
领导签发:宋福仓
联系人及电话:乔立娟 518006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