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教育局对南宫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6-25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34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教育局
对南宫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王明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减少对学生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收费,严格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实行收费公示。收费前,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免除)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责任人员及电话、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
公办小学、初中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民办小学、初中按国家基准定额标准(小学学费650/生.年,初中学费850/生.年,住宿费200元/生.年。此标准自2003年春季学期提高为小学学费720/生.年,初中学费940/生.年,住宿费300元/生.年。)相应减收学费、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近年来,市教育局加大了学校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各学校在招生时将收费和学生资助政策通过招生简章、学校公示栏、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学生家长;每学期学校收费均落实公示制度,将收费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和收费处予以公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将教育收费、教育资助等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3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李春雨
联系人及电话:张福石 0319-526311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