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教育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6-25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56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教育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孙玉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作为学校应提前做好科学应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各班主任利用微信家长群、钉钉家长群、学校公众号等途径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宜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处于人员密集场所时科学合理佩戴口罩,标准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处于留观室等重点场所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佩戴时口罩要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不要同时佩戴多个口罩,有呼吸道基础疾病的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落实手卫生,推行七步洗手法。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发生大规模聚集。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宫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完善疫情防控报告网络,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全面实施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课程应在学校总课表和班级课表上标明,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学时数(两周1课时)。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资料,每学期档案工作要求形成卷宗;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学校集中整治环境卫生。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加强教室、办公室、宿舍等活动区域的通风与消毒,可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 500mg/L二氧化氯的消毒液, 按20ml/m3的量进行空气喷雾消毒,用含氮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配制成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溶液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消毒,作用60分钟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卫生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消毒剂;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气,每次不低于30分钟;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在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登记在晨午检每日报告本上,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作好具体记录,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学生的病况、就诊医院和就诊结果,并及时汇总给学校疫情防控负责人。
第三,指导思想依据《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以及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由主管副职负责的学校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工作目标为普及各类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
第四,各学校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于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学校及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3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李春雨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兰 0319-526311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