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7-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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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农业农村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刘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项目来抓,作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重点内容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与村干部奖励绩效挂钩,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且村集体收入增长快的,在绩效补贴上予以倾斜,对村集体收入低于2万元的,一律扣除绩效补贴,奖优罚劣,激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一是为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站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高度,贯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引导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步伐,奋力激发乡村振兴的动力。

二是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供销社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按照“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思路,对开展全产业链土地托管工作的村,接合乡镇供销社,对部分有条件的村,建立集土地资源专业合作社+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供销网点于一体的村级供销社,由村委会委派2-3名农民社员,部分村还将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经营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咨询登记以及农资集采集配等,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以农资供应为基础,延伸开展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技推广、收储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努力开创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新局面。同时,立足城乡融合发展,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促进乡村组织振兴。优化基层社及经营服务网点布局,将基层社网点纳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通过与河北省现代农业服务公司等系统内企业合作,发展乡镇、村商贸流通网络,依托基层供销社网点,打造“南宫特产”品牌,结合各乡镇、村农产品特色,将包括南宫市特色农产品黄韭、小米、五谷杂粮、粉皮、香油麻酱、小豆腐、手工挂面等农产品纳入到南宫特产品牌当中,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商标,制作产品logo商标,结合特色农产品线上展厅、供销超市、为农服务中心的建立,进行数字品牌化运营。

今后,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结合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供销商贸流通,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引进具有带动作用的农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结合农村闲置资源,畅通农村发展渠道,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