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7-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农业农村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李林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冀农字【2019】34号)和《邢台市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办法(试行)》(邢农发【2020】4号)文件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项目竣工后移交项目乡镇,由乡镇移交到项目村,明确工程管护主体为项目村,由项目村开展管护工作,及时对工程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是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制定《南宫市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办法》,并督促项目乡镇村制定相应的工程管护制度,建立项目工程排查制度,重点排查乡、村管护机制和管护制度是否健全,工程登记和产权交付手续是否完善,管护主体、责任和义务是否落实到位,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是否建立目常巡查制度和巡查维修档案,是否每月至少巡查-次,每季度设备(试)运行一次,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管护主体和工程管护的监督,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细化日常监管,加强见后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供销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由于起步晚,经验相对较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逐步解决,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提高整体作业水平;二是积极向上级社申请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对高标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三是结合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工作,减少耕地零碎化,解决部分插花地,实现规模化经营管理,为高标项目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四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日常排查和管护,在今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落实工程作业责任机制,安排专业队伍,严格对照规范要求,加强对工程管护监督巡查,提高管护质量,坚决杜绝未改林地、撂荒耕地和农田防护树木丢失等现象发生。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邢台市要求,我市编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2030年),并经邢台市审核后,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为今后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提供有力保障,落实我市农田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