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城管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9-27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60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钱金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按照省、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统一四分类标识进行张贴。2021年邢台市要求我市创建5个示范单位和5个示范小区,我局对示范点位安装垃圾分类宣传栏10个、垃圾分类亭85个,并对收集亭按照垃圾分类指南方便居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并在示范小区安装智能分类垃圾箱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小知识,有效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参与的氛围。
2、按照邢台市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市2021-2023年开展创建25个示范单位和25个示范小区,并对点位安装分类收集亭、宣传栏、垃圾桶。还安装配备了四分类三轮收集车15辆、分类收集亭85个、宣传栏25个、发放垃圾桶3424个,广泛开展分类宣传活动。在小区建立大件垃圾暂存点建设,居民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由环卫工作人员去指定地点进行免费收运工作。
3、按照邢台市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其它垃圾已运至威县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由于我市餐厨垃圾日产量未达到建立厨余垃圾处理条件。现依托周边县市协同处理我市餐厨垃圾。2021年在人口较大的示范小区内安装建立智能可回收垃圾收集箱,用于收集居民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向居民发放积分卡,以换积分形式换取相应的生活用品,引导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去,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4、按照省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工作任务目标,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来,我局积极牵头各成员单位多次进机关、商超、物业、家庭学校、广场和人流量较大的街口,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建立了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的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指导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意识。
2024年6月28日
领导签发:常寿锐
联系人电话:王 建 52620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