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7-18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答复
王合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提升我市既有住宅居住品质和居住舒适度,2021年9月份,根据邢台市住建局联合六部门出台的《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宫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住建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及验收工作,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为群众选择图审机构、施工企业等提供便利。
既有住宅小区如果符合《南宫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加装条件,就可以按照该细则向住建局提交相关资料。住建局将会同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
住建局联合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统筹推进群众工作,对业主有意愿、具备加装条件的,积极配合后续工作,确保加装后电梯运行安全、楼栋结构安全。
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1号)、省局《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 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系统排查梳理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和使用情况。在安装告知、进度 检验、使用登记办理等环节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说明,动态掌握相关情况。同时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方便业主居民安全便利出行。
2024年7月16日
领 导 签 发:张华亮
联系人及电话:蒋福东 5221984-843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