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城管局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南宫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杜福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保洁员工资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保洁员群体的关注和关心。农村保洁员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的辛勤付出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于您反映的农村保洁员工资拖欠、待遇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核查,因第三方环卫公司运营资金周转不畅等原因,部分村保洁员工资存在发放不及时、标准偏低的情况,影响了保洁员工作积极性。对此,我们已第一时间约谈环卫服务企业,督促其制定工资补发方案,优先保障保洁员工资发放,目前相关补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切实保障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统筹农村环卫工作经费,将保洁员工资纳入年度预算保障范围,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二是规范工资发放管理。督促环卫企业建立保洁员工资专项管理台账,明确工资标准、发放周期,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保洁员手中。三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保洁员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对环卫企业的考核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严肃追责,切实维护保洁员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农村保洁员的诉求,督促企业做好保洁员的思想沟通和稳控工作,通过一对一沟通倾听诉求,缓解焦虑情绪,引导保洁员合理表达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农村环卫工作有序开展。
2026年4月30日
领导签发:常寿锐
联系人电话:王 建 52620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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