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南宫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0-08-2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     字体:[  ]

对政协南宫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马凤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食品监管,全面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护全市包括农村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上半年的考核中,位列邢台市各县市区先进位次。今年以来,我们共立案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7件,罚没67万余元;先后开展了打击防控“山寨”食品、乳制品等专项整治清查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100家次,食品经营户1100余家次,乳制品经营户53家次,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80批次,查办销售变质、“三无”食品案件4件,标签不合格案件13件,蔬菜农残超标案件10件,“傍名牌”核桃露案件2件,查扣没收仿冒杏仁露828罐、山楂树下饮料25箱、食盐3100斤、变质土豆750公斤、假冒牛栏山二锅头白酒210件、其它问题食品128件袋,有力的净化了市场。同时,开展了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不合格等问题食品,成功保障了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还组织配合卫健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了外环境病毒核酸检测25个批次,出具结果的全部为阴性。

在我们持续加大全市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您提案中列举的问题的确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假冒伪劣问题食品在农村还没有绝迹,给群众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确保全市农村群众吃的放心。

一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夏季熟肉制品、凉菜等畅销食品,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加强食品质量抽检,检查低温保存情况、生熟分开情况、防止交叉感染。同时,重点对农村小商店、小食杂店、小饭店经营的食品,开展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查,发现不合格问题食品,严厉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该移交公安的移交公安,确保用最严的标准和最严的处罚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我们将加强乡镇市场监管所的日常食品监管职能,同时,配合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对乡村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饭店、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经营证照、销售食品的质量、包装标识、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重点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下架问题食品,净化市场,全面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引导、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购进销售质量合格的食品,经常检查临界过期食品,规范操作,自我消除安全隐患,为农村群众提供合格优质的放心食品。

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在每个乡设立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站,在每个村设置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和“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同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15”消费维权举报服务热线,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通过全面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不断提高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的整体质量和保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们诚挚欢迎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领 导 签  发:赵立保

联系人及电话:闫敬婧  526513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