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2-06-21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  ]

赵灿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招聘教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中关于专业、资格、岗位(音、体、美、文化教师)等完全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根据教育局会办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师范类院校开设的非师范类专业越来越多、非师范类院校开设师范类专业的也越来越多,在招聘教师时限制为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准确表达招聘的需求。为此,首先,在2022年教师招聘中,教育局借鉴其他县市经验,已将初高中岗位招聘考生的所学专业进行了限制;其次,今年已将音、体、美教师按照各校所报需求列入了教师招聘岗位。

关于笔试、面试成绩占比问题,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一般在百分之六十左右)的规定,制定考试科目和比例。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人社局将协同教育局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更加符合教育需求,考试科目更加侧重岗位专业性。

 

2022年6月21日

领导签发:郝少辉

联系人及电话:潘秋萌  5058868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