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3-07-2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农业农村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彭增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每年规划的农田建设项目规模为1-2万亩,根据建设通则田间道路硬化比例很小,只是为方便群众农业生产修建部分田间道路,且限制在项目区范围内修建,规模小。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我市总体规划,积极争跑农田项目,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所需所盼。
农田建设项目中田间道路的工程管护。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文件规定工程管护:一是建立当地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二是农田建设项目中田间道路竣工验收后,产权移交所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办理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乡镇和管护主体对田间道路等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加大管护工作力度。督促乡镇政府积极落实项目管护主体责任,健全管护制度,加强管护力度,会同财政部门在政策范围内争取资金支持,确保管护人员和资金及时到位。指导并督促乡镇根据本辖区行政村的具体情况,建立巡查制度,对重点路段巡查,落实责任主体等多样式,多举措全力做好农村道路管护工作。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助力。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