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36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4-06-1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4     字体:[  ]

农工党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共享单车管理立法提高行业运营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南宫市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的关注。我市曾有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入驻,分别是松果出行(20204月入驻)、青桔单车(20228月入驻)、哈单车(20232月入驻),但由于共享单车企业自身管理不善,这三家企业于202312月前相继自行撤出我市市场。

在共享单车投入我市期间,我市曾多方面为共享单车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一是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规范了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管理标准等,为共享单车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运营环境;二是规划建设出多处停车点以提升用户体验,增加共享单车使用率;三是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如参与社区建设、公益活动等,以此来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民众的支持;四是多次开展宣传推广、扶持共享单车企业开展业务拓展,以帮助共享单车企业拓展市场,增加用户数量,提升企业盈利。

但由于我市共享单车企业自身管理不善,不但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车辆损坏维护不及时、车辆定位信息不准确甚至缺失等问题,而且各企业还不能对管理漏洞和用户不文明行为等进行有效解决。对此,我市相关部门曾多次提醒完善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但共享单车企业均未能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和政策,随着用户数量的不断减少从而自行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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