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7-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农业农村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赵恒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步伐,一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我市着力推进企业品牌共建共享,带动产品溢价,注重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品牌价值,大力推动联合体经营发展。目前,我市拥有省级联合体1家-千喜鹤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级联合体2家即蓝鹰种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冀科种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二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保障机制,要做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农村产权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和风险处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2020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南宫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2021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入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15个乡镇办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站,制定出台《南宫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南宫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实现市乡村三级交易体系全覆盖。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村集体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合同)鉴证、资金结算、抵押登记等综合服务。南宫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作为公益性为农服务组织,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交易鉴证、档案管理、资金监管等“七统一”管理,规范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三级服务市场体系建设,拓展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功能。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