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7-16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张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女职工卫生费的通知》,发放标准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或相应的卫生用品,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人社局与财政局进行沟通,尽快摸清女职工人员底数,做好资金预测,并报市政府研究,按照要求做好下一步工作。
2024年7月2日
领导签发:栗 强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旺 505861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