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7-18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9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刘淑更等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作为社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和谐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住建局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督导的工作。
对于车辆乱停放的问题,督导物业公司提高现有小区内停车位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职责,加大对业主的有关有序停车政策的宣传,利用多种方法和管理工具,提高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意识和能力,共同推进停车有序管理,住建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合理规划空闲空间,对其中部分空地审批改造,利用空地增设停车位,以有效缓解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住建局联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建立综合执法队伍(组成人员包括消防、派出所、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不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对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督导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管理流程,为业主提供一个明确规章制度的环境,减少管理混乱和纠纷。并且加强物业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技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透明的物业费用管理机制(小区物业收取水费由3.8元/吨纯水价加0.8元/吨污水处理费,向自来水公司交纳4.6元/吨。在4.6元/吨的基础上加收每吨水所需要的二次加压用电费用0.83元/吨,加压每吨水所需用电为1.55度,自来水税费0.2元/吨,供水管道及加压设备、储水箱日常清洁、消杀、养护费用0.37元/吨。以上五项费用组成,合计后的水价为6元/吨),确保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合法合规,并且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供热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每个采暖季,都要求供热公司重点关注低温区、低温户的供热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科学调控,确保用户室温达标。今年我局又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委员反映的供热问题。
(一)是督促供热公司做好“冬病夏治”工作。目前已完成热源厂两台锅炉检修工作,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鼓风机、炉排、渣链、脱硫脱硝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热网方面,完成一级网阀门井检修12处,维护一网阀门24台。检修热力站45座,更新自控表具16台、自控阀门22台。保养水泵21台,保养二网阀门68台,清理单元过滤器67个,校验仪表652台。现“冬病夏治”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是实施老旧庭院管网改造工程。我市部分小区供热庭院管网老旧,不符合现供热标准要求,也是造成居民温度不达标的原因之一。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这部分老旧庭院管网及用户单元立杆逐步进行改造更换。通过改造,将有效提升供热质量。
(三)是加强监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解决委员反映的问题,我们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供热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供热公司供热期间设立4部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接听及时,态度和譪,解释到位,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企业完善了应急预案,配足了抢修人员、车辆及设备,及时抢修各类突发故障。要求公司维修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制度,每个小区都有维修人员盯守,随时为群众解决供热中出现的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供热期间,我局设立了两部24小时监督投诉电话,专人值守。同时对用户通过市长热线、民意通、网络等渠道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全程追踪,一线办公,排查原因,督办处理,并及时回访用户,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解决群众供热问题,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2024年7月16日
领 导签发:张华亮
联系人及电话:蒋福东、徐战炜 5221984-8466、8436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