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6-05-09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84 字体:[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王兰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南宫市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没有交够15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全国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项规定、政策由全国或者各省出台。县一级仅负责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无政策制定与调整权限。我所将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向上级部门积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2010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17年,近年来不间断的开展了政策宣传活动,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群众对政策知晓率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未参保人员不管是否超过60周岁,都可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60周岁后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026年4月28日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