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6-05-09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3     字体:[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政协南宫市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孙德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者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前,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已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

关于“加强对女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定权益保障”的建议,我局严格落实《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督导用人单位规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严禁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依法保障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权益。同时,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查违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权益等行为,确保特殊群体法定权益落到实处。一方面,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积极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动维权机制,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如工伤保障)覆盖面,开展更具针对性的送法进企业活动和专项执法整治,全力织密特殊劳动者权益“防护网”。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具体开展的工作是:一是落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报告。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度制度,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局要求重点企业落实年度报告;二是指导帮扶我市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给员工发放,定期更换,每月要求企业开展全体员工参与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该项工作长抓不懈;三是采取专家隐患排查服务和安全生产指导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目前专家排查4家企业,座谈企业10余家,有力提升劳动者作业环境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妇联始终聚焦女性劳动者权益保护,将其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立足职能主动作为,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1. 强化劳动权益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三八”维权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普法宣讲,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权益。

2. 发挥好12338妇联维权热线服务功能,用热心、真情和专业知识对待每一次来电来访,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解决来访矛盾问题5件。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做好常态化走访排查、发现报告、矛盾化解等工作。入驻南宫市综治中心,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木兰婚调”品牌在基层落地,组建基层妇联主席加入婚调员队伍,持续推进“木兰有约”普法宣传,加强社会维权服务力量。

下一步,市妇联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女性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细化服务举措,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