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就业见习政策明白纸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     字体:[  ]

 

一、见习岗位:南宫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的适合青年就业的就业见习岗位。

二、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个人未参加社会保险,未办理过营业执照)。

三、报名材料:1.《就业创业证》(要注明失业状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登记及报名方式:南宫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登记备案,根据见习人员所学专业,结合见习单位需求安排见习岗位;也可以由见习人员直接与见习单位沟通后,由见习单位到人社局就业促进报名。

五、见习待遇: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见习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标准为:在财政全额保障单位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按照我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单位给予补贴;在其他单位见习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单位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会保障308室)

咨询电话:0319-505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