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邢来邢人才就业创业政策明白卡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05-17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102 字体:[大 中 小]
1、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3、租用场地租金补贴
4、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5、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6、创业担保贷款
一 次 性 创 业 补 贴
明 白 卡
一、适用区域
邢台市主城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经开区、邢东新区)
二、适用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就业创业登记后初次申领营业执照且唯一)、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三、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线上向创业所在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四、补贴标准
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五、申报材料
1、《个人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等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七、服务电话、地址
市本级0319-3690139(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138号就业促进科)
信都区0319-2298911(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299号二楼窗口)
襄都区0319-3285856(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巨业大厦八楼就业服务中心)
任泽区0319-7658088(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就业服务中心)
南和区0319-4563705(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窗口)
经开区0319-3636980(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一层窗口)
邢东新区0319-3880109(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振兴一路市规划展馆二楼人社办公室)
一、适用区域
邢台市主城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经开区、邢东新区)
二、适用对象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保费的。
三、申报渠道
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线上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四、补贴标准
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申报材料
1、《个人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七、服务电话、地址
市本级0319-3690139(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138号就业促进科)
信都区0319-2298911(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299号二楼窗口)
襄都区0319-3285856(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巨业大厦八楼就业服务中心)
任泽区0319-7658088(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就业服务中心)
南和区0319-4563705(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窗口)
经开区0319-3636980(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一层窗口)
邢东新区0319-3880109(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振兴一路市规划展馆二楼人社办公室)
租 用 场 地 租 金 补 贴 明 白 卡
一、适用区域
邢台市主城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经开区、邢东新区)
二、适用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
三、申报渠道
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线上向创业所在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四、补贴标准
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五、申报材料
1、《个人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七、服务电话、地址
市本级0319-3690139(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138号就业促进科)
信都区0319-2298911(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299号二楼窗口)
襄都区0319-3285856(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巨业大厦八楼就业服务中心)
任泽区0319-7658088(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就业服务中心)
南和区0319-4563705(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窗口)
经开区0319-3636980(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一层窗口)
邢东新区0319-3880109(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振兴一路市规划展馆二楼人社办公室)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明 白 卡
一、适用区域
邢台市主城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经开区、邢东新区)
二、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3个月内可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线上向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四、补贴标准
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申报材料
1、《吸纳就业补贴审核认定表》
2、申请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册
3、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为吸纳人员发放工资的凭证材料等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七、服务电话、地址
市本级0319-3690139(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138号就业促进科)
信都区0319-2298911(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299号二楼窗口)
襄都区0319-3285856(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巨业大厦八楼就业服务中心)
任泽区0319-7658088(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就业服务中心)
南和区0319-4563705(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窗口)
经开区0319-3636980(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一层窗口)
邢东新区0319-3880109(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振兴一路市规划展馆二楼人社办公室)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明 白 卡
一、适用区域
邢台市主城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经开区、邢东新区)
二、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单位可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线上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四、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七、服务电话、地址
市本级0319-3690139(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138号就业促进科)
信都区0319-2298911(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299号二楼窗口)
襄都区0319-3285856(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巨业大厦八楼就业服务中心)
任泽区0319-7658088(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就业服务中心)
南和区0319-4563705(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窗口)
经开区0319-3636980(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一层窗口)
邢东新区0319-3880109(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振兴一路市规划展馆二楼人社办公室)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明 白 卡
一、适用区域
邢台市主城区(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经开区、邢东新区)
二、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毕业三年以内)
三、申报渠道
线上: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
邢台市主城区现场:市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经办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
任泽区现场:区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经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
南和区现场:区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邮储银行
四、贷款标准
提供个人创业最高20万元、合伙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最高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办小微企业的优先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贴息。
五、申报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借款人结婚证;
3、就业创业证;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
6、反担保人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七、服务电话、地址
市本级、信都区、襄都区、经开区、邢东新区0319-3690339(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四楼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任泽区0319-7510278(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人社局2楼209室)
南和区0319-4563705(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北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东侧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可下载“河北人社APP”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