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上限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7-17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  ]

为切实减轻我市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自2023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限额由800元调整至16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由 1000元调整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