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0-01-10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南宫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解读回应、强化医保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和明确人员设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相关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发现涉及医保领域的社情民意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回应口径做到内容准确全面、科学理性,防止夸大渲染和恶意炒作,同时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三)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8篇,涉及机构职能、公示、公告、政策宣传、实时新闻等。其中:政府机构职能相关1篇,占12.5%;公示、公告、通知等3篇,占37.5%;政策宣传相关3篇,占37.5%;实时新闻报道1篇,占12.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显不足,主动性还不够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理解的还不够深入,把握不够准确,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三)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科室报送公开信息时紧时松,特别是动态信息类,报送不及时,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不能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