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02-16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4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宫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邢台市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不断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南宫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不断深化规划计划、市场管理、财政、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健全解读发布制度,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创新解读方式,推出了《南宫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图解,全面、深入、生动地进行展示和阐释。2021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咨询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保证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畅通,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规范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文本,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严格按照国办要求进行版面及栏目设置,不断推动平台管理运维制度化、规范化。全市规范开设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账号46个,建立健全实时监测、专项检查、定期读网、年度考核的全方位监管审核机制,未发生表述错误及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

(四)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853

行政强制

10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1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公开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政策解读的主动意识不强、形式单一、易懂易用方面仍需提高。二是公开质量实效有待提升,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三是监督考核有待加强,监督检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市将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定位,对标国家和省、邢台市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优化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做到政务公开精准、生动、全方位、多形式,保障公开质量、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督办,不断完善考核结果运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