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税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4-30 发布机构:税务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大 中 小]
摘要
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
南宫市税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 ||||||||||
填报部门(乡镇):南宫市税务局 | 单位“一把手”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 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行政许可 | 000130004000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南宫市税务局 | 征收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47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15日 | 15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许可 | 130130004000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南宫市税务局 | 征收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23号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23号第二十七条 | 企业法人 | 4日 | 4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确认 | 000730007000 |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 南宫市税务局 | 纳税服务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 | 企业法人 | 15日 | 15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许可 | 0001300050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一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15日 | 15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确认 | 000730006000 | 发票真伪鉴别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一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发布,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行政许可 | 000130006000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128条 | 企业法人 | 20日 | 20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确认 | 000730001000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出具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10日 | 10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确认 | 000730002000 |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六条 | 自然人 | 7日 | 7个工作日 | 否 | |
行政确认 | 000730003000 |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减征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六条 | 自然人 | 7日 | 7个工作日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001030001000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40号第二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001030006000 | 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八条条例 | 自然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001030007000 | 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 自然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行政确认 | 130730009000 | 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49号第六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1000 | 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二条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条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九条条例第八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4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2000 | 被撤销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二 | 企业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3000 |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4000 | 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5000 |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6000 |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 | 自然人 | 3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7000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1)(2) | 自然人 | 4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8000 |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契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6号 | 社会组织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09000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2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0000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1000 | 对棚户区改造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三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2000 |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契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 | 自然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3000 | 个人首次购买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契税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四 | 自然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4000 |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契税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银发〔2000〕21号 | 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5000 | 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的契税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七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6000 |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契税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六 | 自然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7000 | 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六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8000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的契税减免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六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030019000 |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优惠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十四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1日 | 即办件 | 否 | |
行政确认 | 000713001000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 南宫市税务局 | 税政二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版)第二十六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二条 | 其他组织 | 180日 | 180个工作日 | 否 |
附表2: | |||||||||||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 | |||||||||||
填报部门:南宫市税务局 | 单位“一把手”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类 别 合 计 |
行 政 许 可 |
行 政 处 罚 |
行 政 强 制 |
行 政 征 收 |
行 政 给 付 |
行 政 裁 决 |
行 政 确 认 |
行 政 奖 励 |
行 政 监 督 |
其 他 类 |
公共服务 |
36 | 5 | 0 | 0 | 0 | 0 | 0 | 7 | 1 | 0 | 2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