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胡街道权力清单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0-10-28      发布机构:北胡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51     字体:[  ]


北胡街道权力清单

序号

所属领域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责任

主体

办理方式

下放方式

原实施
单位

备注

1

市场准入

食品小摊点备案

行政许可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2

城乡建设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行政许可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6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3

城乡建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不含占用农用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4

城乡建设

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5

城乡建设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6

城乡建设

业主委员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六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7

城乡建设

已登记公布的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或者其他财产发生变更核实登记

行政确认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5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五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8

城乡建设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确定与补偿凭证申请办理

行政给付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527日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9

卫生健康

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行政确认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10

卫生健康

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出具

行政确认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1227日国务院令第23号)第十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11

卫生健康

婚育证明办理

行政确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511日国务院令第555号)第七条、第八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12

卫生健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行政确认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13

民生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14

民生保障

企业用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冀劳社〔200848号)第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15

民生保障

经济状况证明出具

行政确认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2017年)第十五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16

城乡建设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核

行政许可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八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17

城乡建设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不含占用农用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18

城乡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19

涉军事务

兵役登记

行政确认

征兵工作条例》(2011年修订)第十二条、《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2010年修正)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0

涉军事务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1

涉军事务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申请复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2

涉军事务

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3

卫生健康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初审

行政确认

原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人口厅发〔200823号)第六条、第九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4

卫生健康

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行政确认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5

卫生健康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

行政确认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1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6

民生保障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7

民生保障

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8

民生保障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审核

行政给付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29

民生保障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30

民生保障

医疗救助申请审核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11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6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31

民生保障

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及灾民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审核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7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32

民生保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33

民生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初审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11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34

民生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初审、终止审核

行政给付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审核转报




35

市场准入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36

市场准入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8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37

市场准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八条、第四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38

市场准入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补办、注销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39

市场准入

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

行政许可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十三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0

市场准入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延续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六条、《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1

市场准入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42

市场准入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行政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109日国务院令第536)第二条、第二十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43

市场准入

护士执业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

行政许可

《护士条例》(2008131日国务院令第517)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44

市场准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第四条、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45

市场准入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46

市场准入

木材运输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47

市场准入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48

市场准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1031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49

城乡建设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

卫生健康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1126日农业部令第17)第六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51

卫生健康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85日国务院令第386)第九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52

卫生健康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修正)第十九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53

卫生健康

再生育审批

行政许可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行政审批局

除城区外,下放至乡镇办

54

民生保障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续展、注销

行政许可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乡镇
(街道)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市农业农村局


55

涉军事务

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冀民〔200757)第十三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延伸受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6

涉军事务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延伸受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7

涉军事务

三属”(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待遇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201411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9)第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延伸受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8

涉军事务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行政确认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第十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延伸受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9

涉军事务

伤残等级评定、补评、调整申请受理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三条、《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第六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延伸受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0

卫生健康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受理

行政奖励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冀政办函〔200527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卫生健康局


延伸受理

市卫生健康局


61

卫生健康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200816)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卫生健康局


延伸受理

市卫生健康局


62

卫生健康

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受理

行政奖励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卫生健康局


延伸受理

市卫生健康局


63

民生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理

其他行政权力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2019)第二条、第三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4

民生保障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

其他行政权力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冀政发〔20175)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医疗

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医疗保障局


65

民生保障

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

行政确认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6

民生保障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行政确认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七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7

民生保障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

民生保障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9

民生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0

民生保障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年)第二十五条、《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九条 、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民政局


延伸受理

市民政局


71

民生保障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

行政确认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五条、第八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057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民政局


延伸受理

市民政局


72

民生保障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八条、《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行政审批局


延伸受理

市行政审批局


73


民生保障

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医疗保障局


延伸受理

市医疗保障局


74

民生保障

教育救助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教育局


延伸受理

市教育局



75

民生保障

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6年)第七条、第九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民政局


延伸受理

市民政局


76

民生保障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残联


延伸受理

市残联


77

民生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1146号)第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延伸受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8


民生保障

退耕还林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退耕还林条例》(2003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省财政厅、原省林业厅印发的《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2257号)第四条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延伸受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9

民生保障

造林绿化补贴申请受理

行政给付

省财政厅、原省林业厅印发的《河北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农〔2017167号)

乡镇
(街道)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延伸受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0

民生保障

户籍办理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第三条

市公安局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公安局


进驻办理

市公安局


81

民生保障

居民身份证核发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第二条、第八条

市公安局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公安局


进驻办理

市公安局


82

民生保障

居住证核发

行政确认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第十条

市公安局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公安局


进驻办理

市公安局


83

民生保障

税务登记

行政确认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

市税务局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税务局


进驻办理

市税务局


84

民生保障

社会保险登记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驻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

城乡建设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设住宅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5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86

城乡建设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5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201610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87

城乡建设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525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88

城乡建设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3日修订)第八十九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89

城乡建设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3日修订)第八十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90

城乡建设

对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三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3日修订)第八十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91

城乡建设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日修正)第六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525日修订)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2

城乡建设

对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及时清除,责令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十五条第二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3

城乡建设

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处罚;对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十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4

城乡建设

对未经批准(或期满后未及时撤除)设置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广告的或审批期满后未及时撤除,或者不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十八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5

城乡建设

对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十九条第二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6

城乡建设

对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宣传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7

城乡建设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8

城乡建设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9

城乡建设

对不按照规定清理垃圾、粪便、积雪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三十二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0

城乡建设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1

城乡建设

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四十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2

城乡建设

对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的;对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设施和改变环卫设施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928日修正)第四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3

城乡建设

对违反规定实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住建部令第4号)第三十二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4

城乡建设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5

城乡建设

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6

城乡建设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四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7

城乡建设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四十二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8

城乡建设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09

城乡建设

对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的;在绿地内放养牲畜、家禽的;盗窃、毁坏树木花草及擅自采摘花果枝叶,践踏植被的;盗窃、损毁园林设施的;在绿地内擅自搭棚建屋、停放车辆以及硬化和圈占小区绿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第五十二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10

城乡建设

对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第六十六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11

市场监管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国务院令第68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2

市场监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第四十九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3

市场监管

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4

市场监管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5

市场监管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第七十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6

市场监管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非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7

市场监管

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乡镇(街道)

市场监管所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赋权下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赋权下放市场监管所

118

文化市场

对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119

农业农村

对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2年)第二十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农业农村局


120

安全生产

对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培训教育、未按规定制定预案或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九十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1

安全生产

对违规发包、出租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2

安全生产

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零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3

安全生产

对“二合一”或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零二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4

安全生产

对订立免除或减轻责任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零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5

安全生产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的,或者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计划的;或者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微小企业未查找或者未消除作业岗位危险因素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1月修订)第七十三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6

民族事务

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27

生态环境

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727日)第二十五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乡镇

(街道)


赋权下放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128

宗教管理

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六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29

宗教管理

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30

宗教管理

对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31

宗教管理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32

宗教管理

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33

宗教管理

对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条第二款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34

宗教管理

对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赞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组织、主持未经批准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35

宗教管理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委托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