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段芦头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3-30 发布机构:段芦头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8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段芦头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号公告,2014年11月28日)等有关要求,现将“南宫市段芦头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南宫市段芦头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
规划概要:试验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京九铁路、南至镇行政边界、西至武夷山路和华山路,北至镇区北环路和青银高速,城乡用地面积为3940.10公顷,其中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184.32公顷;试验区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其中近期到2023年,远期到2030年;试验区性质是以羊绒纺织、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为主的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工业、现代物流、生态旅游,重点发展羊绒纺织、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努力打造段芦头镇乃至南宫市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市场收益的高效发展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试验区规划建设三个工业片区,分别为试验区北部、试验区中部、试验区南部,产业主要为羊绒纺织和装备制造业。
2、规划单位与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南宫市段芦头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坤
联系电话:17733995028
邮箱:nglk@qq.com
联系地址:南宫市段芦头镇人民政府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兴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①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locXOGFh60auu3cqhsjTA 提取码:ucw4
②向规划单位索要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2、规划单位与联系方式”。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locXOGFh60auu3cqhsjTA 提取码:ucw4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直接致电规划单位;
(2)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邮寄至规划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规划单位;
(4)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7、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试验区规划边界外延5km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医院等人员。
8、公示起止日期
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共计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