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小微企业: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申请条件:
1.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人员类别证明与个人、合伙或组织创业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材料相同)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贴息: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需要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企业申请承诺书、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新招用职工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
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经营项目:
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典当、美容。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电话:0319-505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