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小微企业: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申请条件:

1.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人员类别证明与个人、合伙或组织创业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材料相同)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贴息:

2022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需要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企业申请承诺书、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新招用职工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

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经营项目:

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典当、美容。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电话:0319-505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