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如何申请?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1-18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263 字体:[大 中 小]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一、有哪些受理条件?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管辖范围且在法定受理时限内。
二、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如果是单位申请,还需要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再次鉴定申请书。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4)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回证。
(5)《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6)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有哪些具体办理流程?
网上经办流程
单位办理时,可选择“互联网电脑端”服务渠道
1.注册:单位申办人在本市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关联单位形成单位用户并绑定单位CA证书。
2.登录:单位可选用CA证书方式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
3.申请:单位网上录入并生成业务申请单,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单位电子签章后网上提交。
4.受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和受理条件检查;通过的,系统实时受理业务,限时业务直接推送后台;未通过的,系统显示未受理原因。
5.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个人办理时,可选择“互联网电脑端”“手机端”服务渠道
1.注册:选择互联网电脑端的,个人在全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手机进行实名个人用户注册。选择手机端的,使用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并进行实名实人刷脸注册。
2.登录:选择互联网电脑端的,个人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或账号密码方式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大厅。选择手机端的,登录河北人社APP。
3.申请:个人网上录入并生成业务申请单;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
4.受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和受理条件检查;通过的,系统实时受理业务,限时业务直接推送后台;未通过的,系统显示未受理原因。
5.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窗口经办流程
单位办理时,可选择“大厅”服务渠道
1.注册:单位申办人在本市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关联单位形成单位用户。
2.登录:单位可选用账号密码方式(无CA证书的)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
3.申请:单位网上录入并打印业务申请单(加盖单位实体印章),连同纸质附件材料,到大厅排队叫号,窗口提交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业务申请单、附件材料。
4.受理:综合柜员刷卡确认单位申办人身份;审核业务申请单与附件材料;执行系统操作;通过的,生成业务受理回执;未通过的,录入未受理原因。
5.确认:单位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预览结果并手写电子签名确认;根据业务不同,综合柜员分别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不予受理告知单/材料补正告知单;单位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进行服务好差评。
个人办理时,可选择“大厅”“网点”服务渠道
1.申请: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纸质附件材料到大厅排队叫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有些事项不能代办)。
2.受理:综合柜员刷卡确认申办人身份;根据申办人口述录入申请信息;审核申请信息与附件材料;执行系统操作;通过的,生成业务申请信息单和受理回执;未通过的,录入未受理原因或材料补正信息。
3.确认: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预览结果并手写电子签名确认;根据业务不同,综合柜员分别打印业务申请单、业务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告知单;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进行服务好差评。
4.传递:综合柜员扫描附件材料并进行申请材料的电子归档,将受理数据与申请材料扫描件在线传递后台办理。
5.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