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什么?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带你了解→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4-16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103 字体:[大 中 小]
听说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里面有“竞业限制”的内容,你了解什么是“竞业限制”吗?
它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生产,自营或为他人生产、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及业务,不得在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我们再去具体了解一下吧。
竞业限制的人员
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