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些事很重要,快来了解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6-10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多长?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

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