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宫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2019〕-24     发布时间: 2019-06-21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4     字体:[  ]

 

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宫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宫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南宫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

实施意见

 

为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健全农村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把我市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大交通观、大安全观、大质量观,深入实施补短板、促发展、强管理、促养护、提服务、助增收、保安全和示范创建等“八大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完成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

(二)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组织体系。

(三)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公路管养体系。

(四)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

(五)全面实施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基本实现无明显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广告、无绿化缺失现象。

(六)全市农村公路开展“三化一提升”活动。

1.公路洁化。清除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消除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白色垃圾”,提高农村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程度,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

2.公路美化。路肩要横看成线、纵看成块、边沟平顺整洁、边坡呈梯形。彻底拆除或清除农村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残垣断壁和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拆除、迁移、清理规范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建筑、马路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清洁或粉刷保留的建筑和沿线建筑物立面,提高美化程度。

3.公路绿化。结合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升级PPP项目,对全市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摸底排查,查漏补缺,原则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的标准,因地制宜选择树种,种(补)植原有绿化林带,宜种尽种,实现沿线宜林地段绿化覆盖率达到95%。

4.路域环境显著提升。农村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无乱搭乱建、乱砍乱挖;无违法和破残广告、工棚、畜禽养殖棚;无污水沟、不达标的废水排放点;公路无桥头跳车、路面不平整等情况。

(七)实施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到2019年年底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乡镇覆盖率达100%,村覆盖率达70%。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基本建立,县级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达到100%,乡级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70%以上,着力保障农村公路运营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市政府成立南宫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乡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郝少辉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要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落实“三化一提升”业务工作,及时排查公路沿线“三化”问题并进行整改,负责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市水务局:负责处理交通设施与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湖塘坑进行生态修复。负责指导沿河公路“三化”问题的排查、整改,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涉及公路污染扬尘的日常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好公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沿公路两侧的造林绿化,配合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公路沿线工业企业黑烟囱、乱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过村段道路“三化”问题的排查、整改和“废品垃圾”、“违规堆积”问题的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公路沿线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清理取缔马路市场等非法集贸市场占用公路现象。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以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各类政策资源的争取。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路交通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保障,负责统筹落实路长制实施相关经费,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大对农村公路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占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加强对途径城乡规划区段农村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

各乡镇办: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公路的“三化一提升”工作。

“两办”督查室: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落实的督查,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四、保障措施

“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乡镇、部门,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