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9-09-09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70     字体:[  ]

1、规划概况

2015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全省规范整合并更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第一批)规划面积的通知》该通知将南宫市域范围内主要工业区进行整合整合后名称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201813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冀环评函【201811号)
为了区域发展的需要,拟对原规划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相关产业等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在原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基础上进行扩区。
扩区后,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6.07km2扩大至32.56km2其中:东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工拓路,南至德泉街,西至腾飞路,北至锦绣街,规划面积19.70km2西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苏石路,南至冯家街,西至西环路,北至徐达街,规划面积12.86km2
⑵本次规划主导产业在原规划基础上调整:东区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农副产品加工、羊绒与服装服饰产业为主导产业,西区以建材、化工、金属制品、家具、高新技术、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产业
2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⑴大气环境:①针对产业的产污特点,回收利用的气体尽量回收,不能回收采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处理净化针对产业的产污特点制定相应措施净化处理,在达标排放前提下、选取有效治理措施尽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③尽量实现废气的有组织排放
⑵水环境:①企业预处理:区内的企业根据自身废水产生情况采取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政管网。②区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固安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部分排放,部分再经深度处理后回用。③防渗措施:采用“分区防渗”,针对生产车间、化学品储存场所、危废储存场所、污水处理设施等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有针对性的防渗措施。
⑶声环境:①进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的防治需要从道路的规划设计、交通车辆行驶噪声的降低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三方面入手
⑷生态环境:加强园区内部的绿化建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园区范围内进行生态补偿。
3、开发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319-7297011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1-69053091
邮箱:hbsdhbs@163.com
5、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园区管委会和环评单位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向园区管委会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看法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