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特困供养办理流程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0-03-24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

城镇居民特困供养办理流程

事项  名称

 

申请城乡居民特困供养

办理  条件

 

 

凡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所需  材料

申请特困救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申请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残疾人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四)填写《城镇特困供养审批表》、《供养协议书》《委托照料协议书》

(五)乡镇调查出具证明、公示结果;

(六)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说明,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办理  程序

 

申请城镇特困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和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审批的程序实施

受理  部门

 

 

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民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