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股业务申办流程及办理时限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0-03-25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

一、就业补助资金申办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享受人员和提供资料请看《南宫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二)申办流程。单位或个人将要拨款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到就业指导股—就业指导股由负责审核人员对所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享受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出据就业资金拨款明细表及开享受单位的拨款通知单—由人社局、财政局、银行按规定按程序办理。

(三)办理时限。就业指导股收齐各类单位和个人申请手续后,要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拨付。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办流程及办事时限

(一)贷款人员范围及提供资料请看《南宫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二)申办流程。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向就业指导股提出申请—就业指导股份别到财政局、社会保险所进行反担保人及本人参保情况进行核实盖章—就业指导股对贷款申请人提供材料核实合格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盖章—就业指导股将申请贷款手续转交至经办银行进行复核—经办银行符合合格后由人社部门与经办银行联合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经营能力及还款能力进行考察评估考察合格人员由经办银行进行放贷。

(三)办理时限。每月1日开始对上个月的贷款申请手续开始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审核并放款共计12个工作日完成一个贷款流程。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办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或常住人口(以持本市居住证为准),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身体情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市以上(含市级)劳模失业人员、烈属军人配偶失业人员、“完全失去土地农村家庭”难以实现就业人员等九类人员。

(二)提供资料

1、小2寸照片1张

2、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自行下载后参照样表填写盖章)1份

3、社保卡(反正面)和办理就业创业证时出具的盖章纸条复印件2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复印)1份

6、个人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信息的承诺书

7、名下有营业执照进行注销的要提供市行政审批局注销执照时间的相关材料(包括截图)

8、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去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窗口进行灵活就业形式的就业登记截图1份: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去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窗口进行失业登记截图1份

(三)申办流程

申办人持以上8项材料到就业指导股—工作人员根据文件规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录入系统并告知本人

(三)办理时限

每月办理一次,被认定人递交手续的下个月1日开始公示认定结果3个工作日,然后2天内录入河北省就业资金扶持管理系统。

咨询电话:505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