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0-02-26 发布机构:商务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备注 |
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 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办卡登记及备案回执单。 | 是 | |
单用途卡章程、购卡协议和售卡销售台账的检查 | 现场查看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询问章程或协议内容告知情况;对销售台账和电子登记录进行检查。 | ||||||||
单用途卡及购(退)卡情况的检查 | 查看单用途卡卡样、购(退)卡人登记信息(纸质登记本或电子登记记录、单用途这卡章程和协议。 | ||||||||
发卡企业预收资金和存管资金的检查 | 查看财务记账系统或财务报表、与银行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银行当月存管账户余额等情况。 | ||||||||
发卡企业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填报情况的检查 | 现场查看单用途卡业务系统及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查看企业数据填报记录。 | ||||||||
2 | 零供公平交易管理? | 零售商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现场查验供货合同、出入库清单、货款支付相关财务票据。 | 是 | |
零售商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检查 | 检查经营场所,询问相关情况。 | ||||||||
3 | 零售商促销管理 | 零售商促销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现场查问情况,查看宣传海报等相关资料,看明示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如果是限时促销,查看商品是否充足,以及销售记录和凭证等。 | 是 | |
3000平米以上单店促销备案情况的检查 | 现场查问情况,查看备案回执等资料。 | ||||||||
4 | 洗染业管理 | 是否符合《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洗染业管理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洗染经营企业是否符合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 | 是 | |
5 | 家电维修业管理 | 是否符合《家电维修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家电维修服务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家电维修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 是 | |
6 | 家庭服务业管理 | 是否符合《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家庭服务业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是 | |
7 | 餐饮业管理 | 是否符合《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餐饮业经营企业是否符合《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 是 | |
8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 |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检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具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 是 | |
对企业是否存在买卖、伪造或者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为进行检查 |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买卖、伪造或者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为。 | ||||||||
对企业是否存在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涉嫌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行为进行检查 |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涉嫌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行为。 | ||||||||
对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零部件拼装汽车和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行为进行检查 |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零部件拼装汽车和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行为。 | ||||||||
9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 | 对违规从事商品现货交易行为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检查是否违规从事商品现货交易。 | 是 | |
10 | 成品油市场管理 | 对年检不合格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处罚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规定》 (冀商运行字〔2017〕36号)。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是否合格。 | 是 | |
对未按规定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处罚 | 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是否超过规定期限。 | ||||||||
对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处罚 | 检查成品油零售者经营资格取得是否合法。 | ||||||||
对成品油经营者违法从事经营行为的处罚 | 检查成品油经营者是否违法从事经营。 | ||||||||
11 | 汽车销售管理 | 对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有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行为。 | 是 | |
对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有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行为。 | ||||||||
12 | 再生资源行业管理 | 证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含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信息的多证合一证照)、税务登记证等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 是 | |
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对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等节点和回收、存储、运输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和噪音等问题;在再生资源回收、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是否采取覆盖、围挡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回收经营场地设施是否与环境卫生设施统一布局,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回收经营场地设施是否与居民区、学校、医院、军事设施等敏感场所相对隔离;防火、防盗设施是否齐全。 | ||||||||
12 | 再生资源行业管理 | 回收经营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是否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出售人为单位的,是否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是否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是否存在未在规定的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行为;回收废弃物中是否存在(1)无报废证明的井盖、井蓖等市政公用设施;(2)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3)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4)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是否有超过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的回收行为。 | 是 | |
13 | 二手车流通管理 | 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南宫市 商务局 | 《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冀商建设字〔2017〕8号)。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检查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 是 | |
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 检查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 ||||||||
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进行检查 | 检查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 | ||||||||
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存在被禁止的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车辆行为进行检查 | 检查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存在被禁止的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车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