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司法局派员旁听律师办理涉恶案件庭审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19-06-25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612-13日,我局指派工作人员对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等人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一案进行了庭审旁听,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对辩护律师的监督职能。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庭审历时一天半结束,我局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严格按照案件旁听制度的要求,对我市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环节的表现进行全面监督。从整体庭审效果来看,我市的辩护律师思路清晰,能准确把握案情;开庭过程中围绕辩护意图积极发问,逻辑缜密;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方案完整,庭审应变能力强。
通过派员旁听律师办理涉恶案件的庭审活动,充分落实了两高两部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监督指导,确保律师依法执业、依法履职,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