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3-14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68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雷电灾害事故频发,我市属于多雷暴区域。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全市防雷安全领域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的补充完善工作,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全面排查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摸清底数,5月20日前完成2020年度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更新工作,并向社会公示。
二、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雷安全责任。积极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与防雷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组织督导其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隐患专项隐患排查与治理。对防雷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排序,实行分类分级管控,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防雷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整改措施。组织防雷重点单位逐一签订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书,督导落实《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的各项责任。通过书面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制订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检查全覆盖制度,组织防雷重点单位定期报送检测报告、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及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系统。
四、气象主管机构在对重点单位进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过程中,将派出防雷技术骨干参与执法检查,对重点单位的检测报告进行检查分析,对于防雷检测单位低于成本价承揽的防雷检测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漏项漏检、弄虚作假的检测单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诚信管理系统。
五、依法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职能。切实履行好“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职责,按照地方政府要求,优化完善审批流程,完成省市县防雷审批系统的对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河北省南宫市气象局
                       2020年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