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税务局各股室责任清单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5-06      发布机构:税务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1.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局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舆情管理、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专题研究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和数字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督察内审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税收相关工作;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7.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等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组织落实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

8.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及税收资料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负责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9.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负责市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参与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承担重大风险应对工作。

10.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财务职责;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

11.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承担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2.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