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0-05-2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0     字体:[  ]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

 

李亚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气代煤’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农村“气代煤”工作推进中,我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各类源头监管,有效提升了农村气代煤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了燃气使用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煤改引发的火灾事故。

一、采取措施,提升乡村抗御火灾能力

我市督促各乡镇办在涉及“气代煤”的行政村内建成至少一处消防取水口,并逐步在各乡镇办建立了志愿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目前,我市段芦头镇已建成消防站并启用,消防车、消防泵等相关基础设施已配备齐全;垂杨镇消防站正在建设改造中,预计七月份改造完成,相关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备也在同步进行中,消防站的建成将大大提升乡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我市将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编完城市建设总规划后,由各乡镇办将按照总规划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并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地方规划。

二、整治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我市消防大队将加强“气代煤”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占用、堵塞及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单位及个人的处罚力度,同时联合乡镇街道、住建、城管及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将消防车通道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范围。

住建局实行“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回头看”活动,时刻把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在取暖季时,充分发挥燃气企业安全员、协管员的作用,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消防大队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新媒体、播放农村大喇叭、贴宣传海报、志愿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村民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并提醒村民在使用燃气时候勤通风、勤检查,教育儿童远离阀门管道,注意油烟管道的及时清洗以及禁止在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针对电线未穿管保护、外墙线路杂乱、燃气报警器等设备未能正常工作以及是否私拉电线等用火用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积极组织村民开展燃气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乡镇办也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农村普及农村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并制作有关春季防火、燃气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等一系列语音提醒,在各个村镇利用大喇叭进行广播,扩大宣传面及影响力。

通过开展“气代煤”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仅普及了村民的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扩大了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同时也提高了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筑牢了农村的“防火墙”,为全市火灾形势的防控夯实了基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