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内资)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0-11-26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  ]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内资)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1:法律法规名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第2号令;条款号: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2:法律法规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发改外资〔2018〕1065号;条款号:无;3: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政发[2018]4号;条款号:第四条 区别不同情况,对企业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
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七条 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省、市、县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本级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展改革委,所称市、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由当地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省、市、县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本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其中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
市、县级政府专职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审批局)按照同级政府规定的权限行使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职权。4: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依据文号:国发(2016)72号;条款号: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5: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政发[2017]8号;条款号:附件;6:法律法规名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依据文号:中发(2016)18号;条款号:第二条第(二)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并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行使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规范职权行使,优化管理流程。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责任清单制度,厘清各级政府部门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所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依法、公开、透明。7:法律法规名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12号令;条款号:第四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
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8:法律法规名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依据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第25号令;条款号:无;9: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04]20号;条款号:第二部分第(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10:法律法规名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依据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第27号;条款号:无;11:法律法规名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673号;条款号: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外资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17〕111号;全文
实施机构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结果样式项目核准批复—结果样本

项目核准批复-样结果本.jpg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是否有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1、企业项目申请报告;1

2、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1

3、城市或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1

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1

办理流程环节顺序环节名称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备注
首环节受理李顺意1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审核张岩1个工作日
第三环节审批李长夫1个工作日
尾环节办结宋佳1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通办范围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南宫市东进街2号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一楼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5050000
监督电话0319-505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