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通知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0-12-1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  ]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破解因机制不全、管理缺位导致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运营效率不高、收益流失等卡脖子问题,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在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

坚持“市级推动、县级统筹、乡级负责、村级整理”责任体系。市委负责合同清理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加强舆情研判和处置,确保问题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坚持依法依规、群众利益至上,全面维护村集体“三资”权益,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对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全面登记、全面审核,凡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予以纠正,对阻挠妨碍清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严肃处理,确保所有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到位。

坚持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全过程公开,做到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情况、乡镇反馈的整改意见、村级整改结果、监督举报电话全要素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不整改、假整改等情形,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确保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取得实效。

在常态化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上,排查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集体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登记平台运行情况;“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确认所有权,明晰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

针对2020年11月底前,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订立的,除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以外的所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大排查、大起底。

 举报电话:5050296   

南宫市清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