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1-04-06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0     字体:[  ]

南宫市民政局

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经查,以下10家社会组织2018、2019连续两年度或多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1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1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对1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部分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社会组织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有权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南宫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共10家)

1、南宫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2、南宫市网络商务发展协会

3、南宫市开泰肉羊养殖协会

4、南宫市博凯林业种植协会

5、南宫市海泉科技协会

6、南宫市土地学会

7、南宫市人大工作研究会

8、南宫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9、南宫市书画研究院

10、南宫大乘佛教文化交流中心

 

给予警告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共1家)

1、南宫市阳光实验幼儿园